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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管薪酬

  • 时间:2013-08-13

    国企高管薪酬的困境

    双轨制一直是中国的热门话题,伴随着社会大环境存在的,是国有企业的双轨制薪酬体系矛盾,即“体制内高管”与“外聘社会化高管”之间的双轨差异。

    尤其在近些年,国有企业在转型、产业升级过程中带来的双轨制薪酬矛盾更加凸显。比如由于央企即将“金融设限”的传言,引发众多央企在金融产业加快拓展步伐。在“产融结合”的旗号下,众多传统行业如各大钢铁、石油、发电集团均开始成立金融控股平台,间接参股于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是直接成立各类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在金融产业平台设立过程中,往往是由国有企业集团派驻人员搭建领导班子,这些人也就是大家传统所定义的“体制内高管”。

    如果将高管薪酬的不合理问题追本溯源到其最终的决策程序,依然是争议不断。公众认为国企高管存在自定薪酬、牟取私利的嫌疑,希望有更加公开透明的机制来决定,更极端的观点是希望“大众评价、社会公议”;而众多的国企则抱怨薪酬管控严格,集团管控或政府行政监管不能科学衡量企业负责人的价值贡献,希望争取更多的内部话语权,或者将薪酬决策权完全赋予董事会。

    2011年的央企审计风暴揭露了高管薪酬的典型违规表现:领导职务消费不清、假发票、违规发薪酬、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不当使用、商业保险的违规购买等,表面“奉献与廉洁”,背后却是对国有利益的侵占,这些潜伏多年的症状曝光后激起监管机构的重视与社会民众的愤怒。众多国企随后展开自查,但又遭遇两难:对于非货币化薪酬,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悉数取缔,直接受影响的是高管人员整体薪酬的降低,进一步引发国企高管现金薪酬竞争力不足、高管人才的保障与安全感的削弱;如果要保留非货币化薪酬,则须分清哪些是合规哪些是违法,如何界定发放标准,如何进行企业账目处理。

    从这几年来公布的高管薪酬情况来看,确实存在着不合理,透露出背后“游戏规则”的许多问题。这里面重要的是存在两个不平衡,一个是垄断性行业的高管薪酬与竞争性行业的高管薪酬不平衡,垄断性行业的高管薪酬明显偏高,这些行业在享有国家垄断保护的条件下,高管却享有与国际接轨,甚至超过国际水平的薪酬收入,这明显透露出我们收入分配政策的不公与苍白。另一个不平衡就是高管薪酬与投资人回报、员工收入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年,高管薪酬与员工收入、投资人回报之间的差别越扩越大,这势必影响企业内部各方的利益关系,引发矛盾和对立,最终影响企业发展。

    高管高薪酬亟待破题

    在个人身份没有市场化、约束机制没有市场化的前提下,就拿市场化薪酬——这个是说不过去的。“双重激励机制”只会将权责扭曲,让“市场化薪酬”变成“利益输送”。

    而“高管限薪”呼声的背后,反映出了分配制度亟需改革的真问题。在“一次分配”之前,有必要对产权进行明晰界定、明确市场主体。并非市场过于重视效率忽略公平,而恰恰是权贵资本等反市场力量持续以牺牲效率、漠视公平的方式,侵蚀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基石。

    央企的薪酬激励机制究竟应该如何制定?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坦言非常困惑,在不同国家里薪酬文化差异很大。例如美国企业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上百倍,但在日韩的差距却非常小,分别在20倍上下以及12、13倍左右。而在北欧的挪威,企业高管与企业内年资10年左右的员工薪酬差距,才仅仅4至5倍。

    薪酬激励机制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中国并非全部的市场经济国家,国企也不是全盘的市场企业。

    叶檀表示,如果央企负责人是职业经理人、不享受官员待遇、央企不享受垄断资源,理应按照科学的绩效进行考核,如果每年能为投资者创造1亿利润,拿500万的年薪并不算多;如果央企负责人不愿意舍弃亦官亦商的特殊身份,央企拥有垄断红利,则政府部门必须规定相应的薪酬标准,不能让亦官亦商的“蝙蝠”们坐收双份红利——这是最糟糕的激励机制。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称,目前的国企高管薪酬分配存在的问题是“两高加不顺”,即部分人薪酬偏高,少数人过高;中型企业或下属企业高管薪酬高于大型企业或集团高管,薪酬关系倒挂。地方国企两高加不顺的现象比央企更突出一些。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央企,高管年薪最高100多万,基本还是合理的,相当于央企员工平均薪酬的20多倍。但央企有些子公司、孙公司的高管薪酬,不是由国资委管,其水平反而大大高于母公司高管,就不合理。

    所以,要想设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首先就必须坚持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垄断性公司,前者可以参照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后者就应该参照公务员体系的薪酬标准;二是将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法国是同级别官员收入的两三倍,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

    光有规范薪酬的制度还不够,前述办法就提出“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差异化考核”,可如何实现公开公正,让公众和职工认可高管的薪酬分配,这还需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公开等制度的后续探索。另外,薪酬还只是高管们显性的收入,他们可能还存在不低的福利待遇,甚至还有数额不小的“签单权”,这些都需要引入严格的监督审计,否则国企高管们难以摆脱被质疑的境地。

(来源:中国国家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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