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6日对外公布相关通知指出,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根据三部门这份通知,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各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各高校进行初审,并在校园内公示。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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