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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残疾毕业生获长期就业帮扶

  • 时间:2013-10-14

    北京市日前出台促进残疾人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六项措施,包括对残疾人毕业生本人的培训费补贴、免费就业服务、6个月期限实习见习补贴;对接收残疾人毕业生用人单位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审核安置比例、5年期限社会保险补贴;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成功介绍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来自中国残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实际在业的残疾人人数为444.8万,1770.3万农村残疾人实现了稳定就业。2008年至2012年,城镇新安排168.9万人次残疾人就业。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5271个,142.5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自强自立,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是残疾人群体中的宝贵人才资源,北京市近年来不断出台扶残助学和促进就业政策。特别在2009年,为应对国际经济危机,出台了3年期限的促进残疾人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六项措施,使近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的残疾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7%和98%。

    为更好地促进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等部门再次联合出台《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六项措施》,将3年期限政策转化为长期性政策,对具体措施提高扶持标准和完善程序。新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残疾人毕业生实现更高层次的就业,获得更加稳定的收入,力争实现残疾人毕业生100%就业的目标。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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