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遣员工:
请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派遣员工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医院收据”、“处方”、“药品、检查及治疗等明细”,连同医??ǜ从〖炔牧希硗瓯虾笠徊⒔恢林锌拼醇喂救瞬排汕膊浚ū彼幕肺髀?5-1号二楼大厅)。
如期间派遣员工持临时医保卡就医的、急诊就医的,请先按照《关于2021年度派遣员工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规定手工报销,待医保中心“费用审批表”下来后再办理补充医疗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人才派遣部
2022年1月4日